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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定与处罚尚难操作

1998-11-1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所谓“包二奶”,是指有配偶的男子供养其他妇女并与之保持性关系的行为。这一行为在广东等地的出现与滋生一度成为关注的话题。在当地妇联等部门多方呼吁之下,广州市已发出通知,要求政法机关对此类行为进行打击。

通知规定,“重婚、纳妾”均属重婚罪,受害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。社会影响恶劣并且证据充分的案件,即使受害人不愿控告,公、检、法机关也将按公诉案件处理。对非法姘居、“包二奶”行为,按程度分别处以行政处分、治安处罚,直至劳动教养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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